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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30 01:49:26 股吧网页版
诚益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关于对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XYZH/2026BJAA5B0450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诚益通)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
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 XYZH/2026BJAA5B0420 号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我们对出具上述无法表示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 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合并报表的整体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一一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水平。我们选取税前利润作为计算基础,
税前利润取 2024 年度、2025 年度(以 2025 年 1-9 月数据推算全年数)平均值,按 5%
计算并取整确定诚益通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为 400 万元。

(二)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

1、无法核实重大报表科目调整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诚益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提供的未审财务报表存
在重大差异,其中,2026 年 4 月 27 日提供的用于披露的未审合并财务报表与其于 2026
年 2 月提供的未审合并财务报表相比,管理层将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调减
65,124.96 万元、负债总额调增 29,122.84 万元、净资产调减 94,247.80 万元;将 2025
年度营业总收入调减 43,719.00 万元、营业总成本调减 24,385.43 万元、资产减值损失
调增 73,143.81 万元、所得税等费用项目调增 1,781.56 万元、净利润调减 94,258.94
万元,管理层调整后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7,936.94 万元。

由于上述调整事项涉及提前确认收入、长期资产减值、大额费用跨期等事项,影响

专项说明(续) XYZH/2026BJAA5B0450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财务报表项目广泛,且金额重大,我们无法就诚益通相关调整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调整金额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执行其他替代程序以确定诚益通调整后的 2025 年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期初数审计范围受限

我们在对诚益通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对期初余额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由于本报告二、(一)所述,诚益通未审财务报表调整项目广泛且金额重大,我们未能实施全部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诚益通财务报表期初数已恰当核算、列报与披露。

3、无法核实长期资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诚益通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5年末较年初增加 20,022.48 万元,我们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核实购置资产的相关合同是否履行及已入账资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

(三)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一)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二)无法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的规定,以及第十条 “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 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规定,诚益通管理提供的未审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调整事项广泛,且调整金额重大,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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