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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2-11 17:34:33 股吧网页版
暴风集团: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下载原文]

公告日期:2020-02-11


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0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或“授权方”)近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行在线”、“乙方”或“被授权方”)签署《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及附件《广告经营授权书》、《代运营授权书》、 《品牌授权书》,双方将基于各自情况,在互联网视听服务领域开展合作。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签署之日起 15 个月;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履行期间,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

二、合同签署情况

2020 年 2 月 10 日,公司与风行在线于北京市签署《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协议》、《广告经营授权书》、 《代运营授权书》、 《品牌授权书》。双方将在互联网视听服务领域开展合作,合作期限为15 个月。

本次合同签署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合同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 号锦秋国际 B 区 1201A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顾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09712370

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务;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自行开发的产品、日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化妆品、服装鞋帽;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
效期至 2021 年 03 月 18 日);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
务中的第四项、网络剧(片)类视听节目的制作、播出服务;第五项:电影、电视剧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第六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
期至 2021 年 02 月 13 日);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
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
期至 2019 年 06 月 26 日);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演出剧(节)目、表演,从事网
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文
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07 月 23 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与风行在线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风行在线与公司未发生直接业务往来。

3、风行在线是国内较早从事视频行业的公司之一,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

(一)合作方式

1、甲方将合法拥有的暴风影音 APP,暴风影音 PC 客户端,暴风影音广告
系统运营权交由乙方排他代运营,代运营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5 个月,
从 2020 年 2 月 10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9 日止。合同期满后,如甲方决定继续以
代运营方式运营产品,乙方享有独家续约权。

①未经乙方书面许可,在代运营期,甲方不得自己或者委托第三方运营其代运营产品。

②代运营期间乙方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以与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可与第三方签约。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代运营期间,乙方负责向代运营产品通过代为开发维护以及 SDK 或深度
链接等技术方式提供拥有合法新媒体版权的互联网视听内容。

2、甲方保证在合作期间持续拥有包括但不限于 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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