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6-056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精工”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13.62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数量由“233,149,124 股”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233,149,124 股(含本数),同时不少于89,987,382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由“317,549.11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317,549.11 万元(含本数)”,同时明确“年产 50 万吨高端储能用磷酸铁锂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项目一期。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不涉及增加募集资金数额、增加新的募投项目、增加发行对象或者认购股份等事项,不构成发行方案的重大变化。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与战略投资者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调整了本次发行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同步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鉴于发行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但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3.6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33,149,124 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予以注册决定为准。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 超过 233,149,124 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且不少于 89,987,382 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予以注册决定为准。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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