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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0 13:21:04 股吧网页版
富临精工:关于子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预付款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60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预付款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鉴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已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双方战略合作规划及未来市场需求,双方同意在锂电磷酸铁锂材料验证、生产方面建立长期合作的机制,共同开拓新能源市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2日、2025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子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025年3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宁德时代,公司与宁德时代在磷酸铁锂材料产品研发、产能投建、国际化拓展、供应链及资本等方面开展长期可持续的深度合作,并以此达成战略伙伴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为进一步深化前述战略及业务合作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于近日与宁德时代签订《预付款协议》,约定宁德时代向江西升华支付共计人民币15亿元的预付款,用于锁定江西升华向宁德时代承诺磷酸铁锂供应量,并支持江西升华布局更有竞争力的原材料建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毓群

注册资本:440,339.4911 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除公司子公司与宁德时代除正常业务往来外,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宁德时代是全球领先的锂离子电池研发制造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一)预付款约定

1、甲方同意分别于 2025 年 9 月向乙方支付 5 亿预付款,2025 年 11 月向乙
方支付 10 亿预付款,用于锁定原业务协议中乙方承诺磷酸铁锂供应量,并支持乙方布局更有竞争力的原材料建设。

2、乙方承诺甲方预付款专款专用,仅用于乙方磷酸铁锂产线及原材料建设使用,并每月提供具体款项使用清单明细至甲方,乙方承诺按照原合同约定按期完成甲方所需磷酸铁锂及原材料产能建设。

(二)货款抵扣计划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于 2026 年 3 月起,在三个月内,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
款中进行预付款抵扣返还。若当月货款不足以抵扣,乙方需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
后 5 日内向甲方支付差额部分。

(三)其他约定

1、乙方保证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给予甲方最优的价格,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采购订单供货,且不在供给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的货物上设立任何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

2、乙方保证按照甲方需求时间完成磷酸铁锂及原材料产线建设。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已签订保密协议,相关保密内容按照《保密协议》约定执行。

(五)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需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之后才可终止本协议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宁德时代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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