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80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原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与监事、监事会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整体修订内容:相关条款中所述“股东大会”相应修订为“股东会”,删除 “监
事”“监事会”的表述。前述修订因涉及条目众多,若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不再
逐条列示。此外,因删除或新增条款导致章节序号、相关援引条款序号变动、标点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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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调整以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将部分“阿拉伯数字”统一
调整为“中文数字”、将“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将“或”调整为“或者”等
不涉及实质性变更的内容也不再逐条列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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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3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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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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