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简介
田宏:男,1961 年出生,美国国籍,中国香港永久居民,北京清华大学机
械系学士、美国麻省理工大学机械专业博士。1990 年 10 月至 1993 年 11 月任美
国Hoya Electronics研发工程师,1993年12月至1995年12月任Conner Peripheral
硬件集成高级工程师,1996 年 2 月至 2022 年 9 月历任 TDK(Tokyo Denki Kagaku
Kogyo K.K.,东京电气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中华区董事长兼 CEO、新科实业有限公司(TDK 全资子公司)总裁、新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CEO、TDK 微致
动器事业部总经理。2022 年 10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
中心主任。2023 年 5 月至今兼任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9 月至今兼任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主要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履职的关系,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有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 10 次,本人应出席 9 次,实际亲自出席 9 次,
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的情况。共计召开股东会 4 次,本人实际出席 4 次。
在审议各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过程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在股东会上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质询和建议。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同时,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无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对 2025 年各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出席并审议了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
障本人充分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一般职权。在本人行使职权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予以了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形,未发生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公司股东会等途径,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投资者较为关注的事项与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参加公司重要活动、及同公司管理人员进行现场交流等机会,在公司开展现场工作,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经营内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以及利用本人工作经验和知识提出专业意见供公司决策参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主动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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