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思科技”或“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蓝思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蓝思科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3号)同意,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9,622,64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44元,共计募集资金14,999,999,987.04元,坐扣主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69,599,999.9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930,399,987.09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联合主承销商承销费(不含税)、律师费(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不含税)合计21,249,056.6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909,150,930.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7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490,915.0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162,943.02
利息收入净额 B2 21,960.36
项目投入 C1 236,003.0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630.23
项目投入 D1=B1+C1 1,398,946.0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2,590.5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14,559.6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5,559.65
差异【注】 G=E-F 99,000.00
本表中各数据如尾数计算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注】见下文“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注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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