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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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31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共4 人,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1 万炜 女
2 刘岳 男 2025 年 1 月 21 日 2028 年 1 月 21 日
3 田宏 男
4 汤湘希 男 2026 年 1 月 29 日 2028 年 1 月 21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万炜、刘岳、田宏 3 位独立董事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对《自查情况报告》内容进行了评估及核实,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上述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不存在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等情形。
2、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履职的关系,符合《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有关要求。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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