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 法规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 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生效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履 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有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勤勉尽责 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议,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后, 公司制定的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 、非独立董事薪酬
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确定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依据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 、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7.20万元,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基本薪酬按月准时发放。
2.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可按月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
3.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
策组织实施。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4.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聘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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