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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18:39:03 股吧网页版
中泰股份:独董述职报告-林文胜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林文胜,1967 年 5 月出生,博士,1991 年 3 月至 1997 年 8 月,在冶金工业部
重庆钢铁设计研究院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01 年 1 月至今,任教于上海交通大
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副教授。2023 年 7 月 20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1 次年度股东会,2 次临时股东
会,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林文胜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9 9 0 0 否

列席股东会次数

2

2025 年度,本人秉着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工作精神,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性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议案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及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次。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了任期内的全部会议,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了深度交流,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 现场调查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实地调研等方式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为中小股东发声,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达 15 天,满足相关要求。

(五)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
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 披露财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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