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德皓函字[2026]00000070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Dehao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1-79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关 于 福 建 广 生 堂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的 审 核 问 询 函
有 关 财 务 事 项 的 说 明
德皓函字[2026]0000007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1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由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部分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问询函问题 1:
根据申报材料,募投项目“中药传统名方产业化项目”生产许可证尚在办理中,项目拟生产六味地黄丸、乌鸡白凤丸、牛黄清心丸等产品,相关产品适应症与公司现有产品存在较大差异。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相关审批的条件、程序、进展和预计审批通过时间。(2)是否存在障碍及对募投项目的影响。(3)发行人是否曾发生药品安全事件,有关发行人药品安全的媒体报道、诉讼、仲裁事项,是否因药品质量问题受到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4)结合公司现有产品情况,说明募投项目与现有产品在生产技术、适应症、客户群体等方面的联系,产品生产和销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是否属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5)请结合同行业个别可比项目内部收益率异常偏高、批文出售方此前相关产品销售额较低或处于停产状态等情况,进一步说明效益测算的谨慎合理性。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发行人说明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
经公司审慎考虑,中药传统名方产业化项目不再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针对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超比例及财务性投资超过归母净资产 10%部分调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总
额由 97,686.65 万元调整为 72,300 万元,合计调减 25,386.65 万元。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具体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1、调整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7,686.65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一、创新药研发项目 63,100.60 59,837.60
其中:GST-HG141 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20,127.60 20,127.60
GST-HG131 联合 GST-HG141 II 期、III 期临床研究 42,973.00 39,710.00
及上市注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