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32,890.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8,700.69 万元。审计 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客户家数 12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和行
业惩戒 0 次。期间有 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 次、
自律监管措施 6 次、行政处罚 2 次、纪律处分 1 次、行业惩戒 1 次(除 1 次行政
监管措施、1 次行政处罚、1 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蔡斌,2007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2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6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赖镇业,2010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1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盛青,于 2000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及时进行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审计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北京德皓国际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公司财务部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公司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北京德皓国际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北京德皓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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