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治军-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治军,在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任原独
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后正式卸任。报告期任职期间内,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 年度的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现就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治军,195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获理学博士学位。河南省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于 2013 年 12 月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担任龙佰集团(002601)独立董事。现任河南大学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总工程师、济源轩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济源鸿辛金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1 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共 4 项。
报告期任职期间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5 4 1 0 0 否 3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征求了独立董事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对所有非关联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战略委
员会、3 次提名委员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姓名 应参会 实际参会 应参会 实际参会 应参会 实际参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张治军 3 3 1 1 2 2
任职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严格履行审议程序,积极参与所有议案的讨论,维护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共计出席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审议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定向回购股份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议案,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所有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了日常沟通,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财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等进行了会议探讨和交流,重点关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工作;同时,本人注重促进公司监察审计部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提升和促进审计技能培训,重点关注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独立性以及工作计划、风险判断等,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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