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3:52:45 股吧网页版
鹏辉能源: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7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于2024年2月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始终践行方案宗旨,积极采取多种举措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现针对行动方案相关举措进展说明如下:

一、聚焦主业,积极践行国家“双碳”政策

公司将坚定“技术为根,向上生长”的发展理念,坚持技术贴近市场、产品贴近客户,全面打通研发、生产、服务协同,致力于成为全球首选储能电池供应商、全球领先的锂电池智造商。公司坚持科技驱动发展,用安全可靠的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全球电池产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让更多人用得起安全、稳定的清洁能源。

2025年,全球储能市场在新能源大规模并网、电力系统灵活性需求及政策支持的多重驱动下,延续高速增长态势。2025年公司取得营收119.44亿元,同比增加50.04%,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6亿元,同比增加181.61%。

二、持续投入,提高核心技术创新能力

以创新为引领,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在突破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打造创新重要发源地,加快驱动核心优势产业向高端化发展,成为稳链补链强链的有力支撑。加大研发和创新投入,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立于能源变革潮头在技术创新、产业布局、全球拓展领域向下扎根,
向上生长。技术方面,公司研发升级了风鹏大电芯技术、AIDC储能技术、圆柱电池技术、软包电池技术;产品方面,公司推出了587Ah、588Ah及648Ah风鹏大容量电芯、瀚海系列AIDC储能专用电芯、擎天520储能柜、GreatCom6.26Mwh液冷储能系统、全极耳小圆柱电池、高安全充电宝电池Secu、微型圆柱Nano系统电池;能源管理方面,公司虚拟电厂项目落地深圳并在全国布局推广。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在保持已有技术优势的同时,持续创新研究,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规范运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的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机构分工协作,相互制衡。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体系,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推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同时,公司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于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充分展现了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的丰富实践和成效。

接下来,公司将持续构建稳健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继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此外,公司将持续推动ESG治理体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各环节,完善工作机制,提升ESG实践的专业性、系统性,更好地满足国内、国际投资者对公司ESG管理与实践信息的关注和需求,增强其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四、加强信披,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公司已建立内部重大事项信息收集、上报和沟通机制,保障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公司重视与资本市场的沟通,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充分利用电话、邮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见面会、路演与反路演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及时传递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信息,更好地向投资者传导公司价值。

接下来,公司将继续严谨、合规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准确、及时地向市场传导公司价值。此外,公司将继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和丰富投资
者关系管理的方式和方法,更有效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