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8 23:01:44 股吧网页版
运达科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

估报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执业资格:

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格;

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资格;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在中注协 2024 年 11 月公告的《2023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中排名第 9。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
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签字项目合伙人:廖继平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刘玉显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倪有鹏先生,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廖继平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玉显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倪有鹏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和内控审计事项与信永中和项目团队进行了沟通,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2、意见分歧解决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信永中和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制度,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信永
中和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信永中和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工作承担责任。信永中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等。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信永中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信永中和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信永中和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