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
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312 人
最近一年(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及其他鉴证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 ,并对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能够客观、独立、公正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就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独立性、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后续多次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督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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