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润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简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或“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
司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实施,并
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99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公司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及《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可
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为 1,630,558,113 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3,785,460 股公司股份)。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公司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785,460 股
后的 1,630,558,1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995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 3.5955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99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995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对应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0 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
2 08*****492 宁波大容明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199 共青城润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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