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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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润泽科技”)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购买广东润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广东润惠”)42.56%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最近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蒋坤杰 刘 哲
韩 杨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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