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之
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四月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润泽科技”)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购买广东润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广东润惠”)42.56%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除另有说明外,本核查意见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中的含义相同。
1、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等适用快速审核通道的行业或企业
上市公司是中国知名的人工智能产业的科技公司,主营业务包括 IDC 业务和 AIDC 业务。标的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一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具体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 I65)。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
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中的相关行业。
2、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1)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上市公司是中国知名的人工智能产业的科技公司,主营业务包括 IDC 业务和 AIDC 业务。标的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一致。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2)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最近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3、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 42.56%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涉及发行股份。
4、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相关公告、出具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公开信息,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雷仁光 刘伯伦
谢正华 段毅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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