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关于金雷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金雷股份”或“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金雷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雷科技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8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3,700,414股,发行价格为3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51,799,984.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702,106.82元(不含税)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41,097,878.1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6月15日出具了《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71C000282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5,1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海上风电核心部件数字化制造项目 205,180.00 175,18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合计 245,180.00 215,180.00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金雷新能源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雷重装”)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钢支行、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魏家庄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公司及中泰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钢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金雷重装及中泰证券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魏家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户名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存放金额(元)
1 金雷科技股份公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410899991013000114229 4,362,341.12
司 司莱芜钢城支行
2 金雷科技股份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617031229200132332 12,821,574.72
司 限公司莱芜钢都支行
3 金雷科技股份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7050162630100000748 7,941,359.22
司 限公司莱钢支行
4 金雷科技股份公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营 8112501011101446936 50,860,1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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