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保荐人”或“中泰证券”)接受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金雷股份”“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金雷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机构,迟元行和张景群作为本保荐机构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此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本项目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所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目 录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3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4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关联关系情况的说明...... 7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8
五、发行对象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情况...... 9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10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11
一、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11
二、对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11
三、核查意见...... 12
第四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13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推荐结论...... 13
二、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合法...... 13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13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14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4
六、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18
七、本次证券发行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8 号》关于“两符
合”“四重大”的相关规定...... 19
八、关于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1
九、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21
十、发行人的发展前景...... 27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1、保荐代表人姓名
迟元行、张景群。
2、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迟元行先生,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上海投行总部高级副总裁,金融硕士,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兰剑智能、皇派家居、恒基股份 IPO 项目,金雷股份、西菱动力、鲁银投资、新华医疗、大金重工、水发燃气定增项目,洛凯股份可转债项目,莱钢集团和鲁银投资可交换债券项目,鲁银投资 2018 年重大资产购买财务顾问项目,雅博股份、共达电声、嘉华股份控制权变更财务顾问项目等,具有丰富完整的投资银行项目经验和项目运作能力。
张景群先生,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上海投行总部高级副总裁,会计与金融硕士,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健麾信息 IPO 项目、美科股份 IPO 辅导和上市申报项目,民和股份、天士营销定增项目,新奥股份配股项目,高测股份可转债项目,天士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天士营销资产支持证券及资产支持票据项目等,具有丰富完整的投资银行项目经验和项目运作能力。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1、项目协办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项目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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