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杰电气”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财务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
采购与付款管理、对外投资管理、生产与仓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内部监督、对子公司的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对子公司的管理。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不断规范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总经理负责的管理层。这些机构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规范运作。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文件规范公司内部管理运作,并向所有股东和监管部门提供及时、准确、完整、可靠的公司信息。
因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
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高度重视,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2、组织结构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内部控制的要求及自身业务特点,合理地设置公司内部管理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形成了一体的控制体系,规范了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人力资源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自身的特点,公司制订和完善了相关人事管理内控制度,包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等,对考勤管理、薪酬管理、员工招聘及晋升、员工培训以及员工
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均作了详尽的规范。在人员配备方面,公司注重精干高效,实现合理分工。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了科学有效的用人机制,践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确保公司人力资源保持蓬勃朝气和旺盛活力。
4、信息管理
公司重视信息系统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建立了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规范信息系统的开发、变更、操作、应用、安全以及数据管理等内容,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日常通过电话、传真、网络、来访、会议等多种渠道加强与外部投资者、客户、供应商、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监管机构的有效沟通。
公司通过 ERP、MES、CRM 等系统,对财务、生产、销售等重要业务环节实施动态控制,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资源得到合理高效利用,同时为企业高层经营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5、财务管理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重视规范财务管理和控制财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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