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丹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杰电气”)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会独立董事
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丹,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78 年 8 月,会计专业博
士,清华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07 年 8 月至今担任清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长聘副教授、清华大学首席财务官硕士项目学术主任、清华大学
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本人自 2018 年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担任双杰电
气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职务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2024 年度董事会召开次数 10
李丹 独立董事 9 0 0 否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5
李丹 独立董事 5 0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
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就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三季度报告等有关重大财务信息披露进行了内部审核、阅读,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完整、真实;对公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指导和监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
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标准提出专业意见,并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和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共召开 4 次专门会议,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
况发生,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审议了公司利润分配、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关联交易、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等事项,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交流研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并保持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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