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恒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桑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济南长峰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爱迪特尔有限公司和新加坡爱迪特尔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评价涉及的部门包括生产中心、营销中心、研发中心、研究院、数字化部、人力资源部、行政企划部、证券部、公共事务部、财务部、审计部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存货业务、固定资产、销售业
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组织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专门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主要包括:
1.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
2.《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3.公司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细则等。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行业特点、运营模式、风险水平等因素,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所属重点企业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纳入评价的单位
纳入评价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及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评价涉及的部门包括生产中心、营销中心、研发中心、研究院、数字化部、人力资源部、行政企划部、证券部、公共事务部、财务部、审计部等。
2.纳入评价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要素,对公司的主要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全面的审计。具体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存货业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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