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所”)原系国家审计署所属事业单位。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为吕江先生。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13 层,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996 年,永拓所经财政部、审计署批准,成为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事务所,也是全球第八大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0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2020年,通过了财政部和证监会双备案审核,可依法从事证券服务审计业务。目前,注册资本1500万元。永拓集团目前有员工 2000 多人,其中: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一级注册造价师、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信息系统审计师、软件工程造价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律师、审价专家等各类执业人员近千人。审计执业队伍中,有的取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中国香港注册会计师,还有多名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完成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并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永拓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永拓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永拓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永拓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永拓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及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永拓所在 2024 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永拓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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