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
次 股 东 会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 15:00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5 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02名,代表公司股份115,558,8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398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10名,代表股份114,190,1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7543%。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共计92名,代表股份1,368,6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443%。
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共计95名,代表股份2,308,7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868%。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需进行逐项表决;议案10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股
东姜维利、何欣、浦江川、赵士春将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均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115,321,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5%;反对2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071,2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132%;反对 23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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