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所”)系2013 年11 月6日成立的中国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主营业务包括审计与鉴证、管理咨询、税务服务等领域,下设38 家分支机构,其前身为1987 年成立的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 年加入MAZARS 国际集团,成为全国首批获证券、期货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该所前身可追溯至财政部武汉中华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改制后业务覆盖A股上市公司审计、一级央企服务。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在此期间永拓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 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永拓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为顺利推进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 审计的需要,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已与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为确保公司审计质量与风险控制水平满足高标准要求,公司审查和查阅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 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
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
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及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所在 2025 年度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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