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信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全信股份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73 号文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319,120 股,每股发行价格 15.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9,999,991.20 元,扣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6,000,000.0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 313,999,991.2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7 月 20 日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8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十一次
会议以及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综合线束及光电系统集成产品生产项目”的项目投入总金额由 12,827.65 万元减少至 6,769.50 万元,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由 9,078.65 万元减少至 4,921.16 万元,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减少 4,157.49
万元。同时将该项目减少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4,157.49 万元用于新项目“航空航天用智能网卡研发项目”建设。
变更前后的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前拟使用募集资 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1 航空航天用高性能线缆及轨道交通 11,174.93 11,174.93
用数据线缆生产项目
2 综合线束及光电系统集成产品生产 9,078.65 4,921.16
项目
3 FC 光纤总线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2,563.06 2,563.06
4 航空航天用智能网卡研发项目 - 4,157.49
5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 8,583.36 8,583.36
目
合计 31,400.00 31,400.00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相关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1、航空航天用智能网卡研发项目中含部分研发人员的薪酬费用,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
2、按照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等均需通过指定银行以托收方式扣缴支付,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上述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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