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前身为 1985 年成立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
钩改制,2013 年 11 月 4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85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8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0 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 52,937.5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46,009.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5,518.61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 92 家,审计收费总额 8,338.18 万
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69 家。
截至 2024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445.10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涉
及 4 人)、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涉及 20 人)、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涉
及 11 人)和纪律处分 6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经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核,
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南京全信传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5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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