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浩云科技_监管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责任人的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 78 号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雷洪文、王汉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 对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雷洪文、王汉晖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2026〕65 号),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2026 年 1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公司 2025 年开展的项目集成服务业 务的收入确认方式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将 2025 年半年报、三季报营业收入均调减 1.44 亿元,反映出公司 此前披露的相关财务报告中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不规范、不 准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
你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雷洪文、财务总监王汉晖未
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6 年 6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