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在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兼任的其他职务领取相应的薪
酬并享受福利待遇,不得因其同时担任董事及其他职务而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
公司监事在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兼任的其他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并享受福利待遇,不得因其同时担任监事及其他职务而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担任的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兼任职务的职责领取相应的薪酬并享受福利待遇,不得因其同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其他职务而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
任何人员在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任二个或二个以上职务的,应按其担任的年薪标准最高的一个职务领取薪酬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不得因其同时担任二个或二个以上职务而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二)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
(三)公司任职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作为确定薪酬的主要依据;
(二)薪酬水平以市场为导向;
(三)薪酬和业绩考核合理挂钩;
(四)薪酬应与岗位的重要性、工作的复杂程度及精力的付出相称,要让特殊人力 资本的价值在分配中体现;
(五)具有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与考核以公司经济效益及工作目标
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 行综合考核,最终以考核结果确定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水平。
第六条 考核周期为年度考核。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确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绩效奖金构成,每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拟订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其中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 不另行发放薪酬。
(一)基本薪酬,根据工作岗位及工作性质的不同,由基本工资和浮动绩效奖金
组成,按照月度发放。
(二)年终绩效奖金为浮动金额,人力行政科根据董事经营指标及绩效考核情况
评定后提出建议,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在次年上半年一次性发放。
(三)非职工代表董事的考核指标权重占比:经营指标占比70%,绩效考核情况占30%;职工代表董事的考核依照董事在公司实际担任的岗位进行考核。
(四)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施独立董事津贴制,具体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并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第八条 监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绩效奖金构成,每年由人力行政科拟订方案,经
监事会审议、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一)基本薪酬,根据工作岗位及工作性质的不同,由基本工资和浮动绩效奖金组成,按照月度发放。
(二)年终绩效奖金为浮动金额,人力行政科根据监事工作性质、绩效考核情况
(三)根据监事在公司实际担任的岗位进行考核。
第九条 高管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绩效奖金构成,每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拟订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一)基本薪酬,根据工作岗位及工作性质的不同,由基本工资和浮动绩效奖金组 成,按照月度发放。
(二)年终绩效奖金为浮动金额,根据工作岗位及性质的不同确定范围,实际应发 奖金金额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计算确定。
(三)考核指标权重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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