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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1 18:43:02 股吧网页版
汉邦高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

交易类型 交易对方名称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深圳高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 北京智耘贰零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三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证券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公司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及其摘要中涉及的标的公司相关数据尚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评估机构的评估。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经评估的资产评估结果将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作出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本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通过、待取得股东会的批准及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注册或同意。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
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事项时,除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以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预案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承诺:

“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无论该等资料、信息提供的对象、场合、内容或方式如何),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均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在本次交易持续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披露、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该等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该等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同意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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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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