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6-009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送达给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的议案》
公司拟向交易对方深圳高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灯”或“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安徽驿路微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驿路微行”或“标的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柠先生全资控股公司北京智耘贰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耘科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安徽驿路微行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
准日的议案》《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一直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开展了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截至目前,本次交易相关方尚需就交易细节进一步沟通商讨,公司需要召开董事会重新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六个月内未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并根据定价基准日重新确定发行价格。公司本次重新召开董事会调整定价基准日并确定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不构成对原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不会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调整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交易日均价 8.31 6.65
定价基准日前 60 交易日均价 8.19 6.56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交易日均价 7.87 6.30
上述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双方商议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7.77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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