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2:48:39 股吧网页版
汉邦高科: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守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5年度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陈守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石油大学工学博士。现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师、北京市律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5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
会议 8 次、股东大会 3 次,不存在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各类议案,内容涵盖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修订等与公司财务管理和治理结构相关的重要事项。

经审慎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程序合法合规,相关重大经营决策均遵循了规范的审批流程。基于专业判断及对议案内容的充分理解,本人对所有审议事项均投出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二)报告期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本人应出席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实际出席4 次。本人对接受关联方担保及财务资助、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客观、独立地发表意见,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全力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的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本人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 次,实际出席 4 次;应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实际出席 1 次。本人依据公
司的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议案进行审议,在与其他委员达成了一致意见后,提请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财务、审计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定期报告期间,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查阅并了解投资者在互动易平台的提问及公司回复,积极关注投资者在股吧等平台的舆情动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变化,加深对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通过审阅文件、现场考察等形式,并借助电话、邮件、微信等工具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