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尤尼泰振青成立于 2020 年 7 月。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
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荣源中心 A 座 801,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尤尼泰振青从业人员 518 人,其中,注册会计师
228 人,有 4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报告,尤尼泰振青合伙人有 53 人。
3.业务规模
尤尼泰振青 2025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156,633.5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经审计)9,882.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145.46 万元。2025 年执行了 15 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审计收费 2,147.48 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为主。2025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5,900.00 万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3,291.98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职业风险基金合计
9,191.98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聘任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基于对尤尼泰振青的审计工作经验及审计质量、行业知识及技术实力、独立性及客观性、审计费用及市场声誉,以及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团队的工作能力及经验、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构成的充分考量,审计委员会认为尤尼泰振青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和审计需求,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
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确定。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尤尼泰振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尤尼泰振青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汉邦高科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尤尼泰振青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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