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汉邦高科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北京沐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朝控股”)、李柠先生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额度为 3 亿元的授信提供担保,分别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3,000 万元的无息借款,期限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1)接受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及子公司的融资需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沐朝控股和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长李柠先生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3 亿元(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期限为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无需支付费用和提供反担保。
(2)接受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沐朝控股、李柠先生拟分别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3,000 万元的无息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以下简称“本次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且不收取利息费用,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关联关系说明
沐朝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柠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沐朝控股、李柠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担保、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担保、本次财务资助已经由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李柠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7.2.17 条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接受担保、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自本事项生效之日起,此前由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的未使用额度自动失效。
4、本次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沐朝控股
公司名称:北京沐朝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1FBEX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8 号 1 号楼三层 B3003
法定代表人:李柠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04 月 02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04 月 02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资产评估;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李柠先生持股 50%,王朝光先生持股 50%。
关联关系:沐朝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89,221,4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1%。沐朝控股股东李柠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沐朝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柠
李柠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李柠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及子公司的融资需求,沐朝控股、李柠先生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 3 亿元,期限为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无需支付费用和提供反担保。
为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沐朝控股、李柠先生拟分别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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