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11,152,297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总股本 1,566,163,034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1,152,297 股后的股本 1,555,010,7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0.5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7,080,601.272000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87,080,601.272000元/1,566,163,034 股*10 股=0.556012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56012元/股。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6,163,034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1,273,497 股后
的股本 1,554,889,5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6
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7,073,814.0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发生变化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6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公司回购账户中的 121,200 股已过户至激励对象账户,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由 11,273,497 股减少至 11,152,297 股,公司股本总额未
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归属后,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总股本 1,566,163,034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1,152,297 股后的股本 1,555,010,737 股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6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6,163,034 股剔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1,152,297 股后的股本 1,555,010,7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6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04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2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6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