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斯颖)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黄斯颖)作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 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 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斯颖,女,1978 年出生,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学士,中欧国际商学院
工商管理硕士,香港注册会计师公会资深执业会计师。历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师及审计经理、橙天娱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曾在浙江大华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网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 非执行董事。现任杭州盈德气体有限公司联席总裁,并在橙天嘉禾娱乐(集团)有 限公司、瑞慈医疗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巨子生物控股有限公司、瑞浦兰钧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 年 11 月 17
日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能够在履职中 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参加 1
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在任期内参加的各次董事会会议中,本人均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任期内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履行职责,并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
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起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通过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考察了解公司的各项重 大事项。同时,本人通过线上会议,电话、邮件等多种途径持续关注公司的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等情况。另外本人还与公司管理层保持 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 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 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 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对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及其执行结果进行了审查监督,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关注重点审计事项等,有效监督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督促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人认真审核公司各项议案和公告,针对相关内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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