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
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3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张明燕女士、黄斯颖女士、戴建军先生、郭霞生先生(已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 2025 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战略部署及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 A 股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公司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
编制的 H 股 2025 年年度业绩公告及 2025 年年度报告初稿。
其中,A 股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 股 2025 年年度业绩公告已于同日
分别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
交所”)网站。公司将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之前披露 H 股 2025 年年度报告,董
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对该年报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及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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