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23199 债券简称:山河转债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 182.55 万股),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 3.0 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结合公司2025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
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
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
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6,552,467.48 元,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金 17,664,489.49 元、提取任意公积金 0 元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577,438,089.86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76,644,894.86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576,522,360.53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
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576,522,360.53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
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时结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
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吴长虹提议,董事会审
议通过分配预案: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 182.55 万股),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 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公司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股份)估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69,787,714.20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9.52%。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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