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周建平
本人周建平在 2025 年度担任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周建平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78-1982 年获中国药科大学(原南京药学院)药学学士学位,1982~1985 年在中国兽药监察所工作,1985~88 年获中国药科大学药剂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从事药剂学科研、教学工作至今。其中1991~1992 年在日本近畿大学药学部访问学者;2001 年获中国药科大学药剂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药科大学药剂系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国家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药剂专业主任委员),江苏省药学会和南京药学会药剂专业主任委员、常务理事;南京海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韬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也未在公司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公司股东会。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本
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后,对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 次。本
人出席 3 次。
1、出席董事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会议所议事项均签署表决了同意意向。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主持召开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4 月 18 日,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025 年 11 月 20 日,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6 年—2030 年五年规划》。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举行的两次审前沟通、工作沟通现场会议,与注册会计师面对面沟通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和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意见情况,关注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
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询问和沟通,提出具体要求和重点关注点,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结合自身在药用辅料领域的专业知识、从业经验,本人重点关注公司产品技术、主营业务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产品技术、运营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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