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夏晓华)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夏晓华,197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湖南益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助理工程师,长沙理工大学管理学助教,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1、董事会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
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诚信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及查验,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股东会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会议,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
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本人在会前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推动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进行审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监督,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并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可转债预案、补选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
解等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与安排进行事前沟通,了解掌握公司 2025 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进展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讨论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查阅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保持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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