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本次修订前内容 本次修订后内容 修订类型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 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一名职工代
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应由公司职工通过
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主选举产生。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
一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董事长、 低于三分之一。 修改
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执
数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应由公司 行董事长的设置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由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董事会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和执行董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制定董
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
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
决策。该规则规定董事会的召开和表 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
决程序,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本章程 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该规
修改
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 则规定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 议事规则作为本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
核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定,股东会批准。
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成,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
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
规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副董事长、执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副董事长 行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
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 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修改
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行职务的,由执行董事长履行职务。执行
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职务。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
据需要设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设
等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的授
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中
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 修改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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