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5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3210 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148,347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1,881,295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 416,732,948 股为基数。本次现金分红总额(税前)=实际参与现
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416,732,948 股×0.63 元÷10 股=
26,254,175.72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 股=26,254,175.72 元÷421,881,295 股×10 股=0.622311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22311 元/股。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或“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
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以下简称“基数”),向公司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3 元(含税),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前,若公司前述总股数由于股份回购等情形而发生变化,公司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仍将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将依据变化后的基数进行确定。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将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148,347 股后的 416,732,9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3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67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3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2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299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