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参与公司的重要决策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现就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付翠英,女,1965 年生,法学博士,教授,中共党员。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齐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3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本年度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内亲自出席 7 次董事会、列席 2 次股
东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
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应 是否连续
参加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
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自参加会 次数
议
付翠英 7 7 0 0 否 2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 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兼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1.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了解公司高管人员架构及岗位职责。2025 年度,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补选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审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2025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了跟踪审阅。2025 年度,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情况报告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对公司财务报表资料进行审阅并发表了审阅意见。积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顺畅的沟通,保障了公司财务报告质量以及风险防范体系的有效性。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人能够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收到年度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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