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圆全,1984 年 6 月创立于山东烟台,2005 年总部迁入北京,2013 年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甲 19 号国际传播大厦 5层 22、23、24、25 号房,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税务服务、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综合性服务机构。天圆全拥有大型企业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经验,1994 年开始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天圆全首席合伙人为魏强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34人,注册会计师15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6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4月10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圆全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
告。
经审计,天圆全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圆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圆全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圆全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原则,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展现出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准确反映了公司真实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履职成效符合相关要求。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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