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博作为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出生,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合伙人,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及淘天集团首席财务官,现任杭州泊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或其主要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1、董事会
在 2025 年度,公司总计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在召开
董事会前,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审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独立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务提出异议。
2、股东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参加。本人在会前主动了
解会议情况并获取相关资料,对提交股东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听取股东的意见,基于行业趋势的专业判断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对股东会的各项议题无异议,未发表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内,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关于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有效开展,了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并提出专业建议;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进行审查,并发表审核意见;对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重点关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对关键审计事项、重大会计处理等进行审慎研判,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薪酬等事项及购买董高责任险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薪酬政策方案及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进行研究,监督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考核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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