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定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研发管理、信息与安全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部监督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并以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为原则,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修订并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ESG 委员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积极有效地维护股东、管理层、员工以及利益相关方的根本利益。
2025 年,为推动公司战略落地,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系统性调整,通过强化职能平台的共享服务能力,优化业务价值链条,有效提升了资源整合效率和整体管理效能。同时,建立五大协作体系,敏捷响应“从规划到执行”“从问题到解决”两大协作流程,促进各专业间高效协作。
此外,在风险管控方面,公司围绕运营管理规范,持续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全员风险管理意识,通过制定和修订《检查工作管理办法》《风险管理》《印章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健全了风险管理机制与内部控制体系,并系统开展重大风险事项识别、分析、评估及风险事项跟踪与风险应对工作,不断提升风险
管理与内部控制水平,防范潜在风险,为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2、财务管理
公司持续推进财经中心职能深化,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继续保持以战略财务、共享财务、业务财务为核心的三支柱职能体系运行,强化公司财经体系组织能力建设以及财务战略规划工作,推动财务工作向更高效、更具前瞻性的方向发展。
在费用管理方面,公司完善了《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费用控制机制,规范了费用报销管理流程,提升费用支出合规性与透明度,有效提升了费用管理的制度化水平,为企业降本增效、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了坚实支撑。
公司持续深化财务管理集约化的建设,子公司斯科尔财务共享系统全面上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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