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邓春华于 2025 年度担任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邓春华,女,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
硕士,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84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历任中南财经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03 年 8月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曾任中南财经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主管会计和项目经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工会副主席和会计原理教研室主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先进女教工”、“优秀学生工作者”等称号。2020 年 9 月至今任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能够持续投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及5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各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股东会,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
在会议之前本人积极了解、主动获取决策所需的信息及资料,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与讨论,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向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于本年度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5年度共计组织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披露、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准则变更等事项进行了重点沟通与审查,确保审计委员会在本年度内的相关工作有序推进、规范运作。
本人同时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董事、高管任职规范,认真落实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相应职责。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等因素进行综合研判,经认真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有效激励管理层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经营目标以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研究审议。结合公司现有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实际,就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方针等事项与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探讨,并提出专业参考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各项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独立董事共召开1次专门会议,审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等事项。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对上述重大事项进行了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做出表决,本人均投了赞成票,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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