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立峰)(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参与董事会决策、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咨询,履行了忠实与勤勉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2024 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谭立峰,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广州海关任科员;广东至正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广州暨南投资有限公司任首席会计师;广州市点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人执行董事;广东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心悦雅集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副总经理。现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众致(广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担任惠伦晶体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时间内,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
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召开股 出席股
事姓名 事会会议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未亲自出 东大会 东大会
次数 席会议 次数 次数
谭立峰 3 3 0 0 否 2 2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 2024 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4 年度本人审议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4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4
次,实际按时出席 4 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会议召开时 会议名称 事项 意见类型
间
2024 年 03 第四届审计委 《2023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
月 15 日 员会2024年第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度内部
一次会议 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同意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24 年 04 第四届审计委 《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月 09 日 员会2024年第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
二次会议 准备的议案》 同意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
2024 年 04 第四届审计委 《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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